本公司董事成员组成具备多元背景,包括不同产业、学术及法律等专业背景及不同国籍,拥有国际级公司产业经验,其中并包含一名女性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席次的42%,过半独立董事其连续任期不超过三届。
任期: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
职称 |
姓名 |
主要经(学)历 |
董事长 |
Wei Chen (陈伟)先生 |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机工程博士 美商凌力尔特科技(股)公司技术经理 美商茂力科技(股)公司系统和应用技术副总裁 |
董事 |
Budong You (游步东)先生 |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机工程博士 美商Volterra半导体公司技术协理 |
董事 |
施君徽 |
美国史丹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陆军军官学校(西点军校)航空工程学士 摩根大通OEP私募基金全球合伙人 美林证券投资银行副总裁 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副总裁 美军陆军军官 |
董事 |
童至祥女士 |
台湾大学外国语文学系 特力集团执行长 台湾 IBM 总经理 |
独立董事 |
蔡永松先生 |
台湾大学国际企业管理硕士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材料科学及工程硕士 亚洲朴格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 华登国际管理顾问(股)公司副总经理 |
独立董事 |
金文衡先生 |
政治大学企家班 美国Loyola大学企管硕士 中央大学电机学士 高盛证券董事总经理 瑞士信贷证券协理 |
独立董事 |
蔡智杰先生 |
台北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 交通大学电子物理学系学士 建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持会计师 |
董事选任信息
董事选任方式:
本公司董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专业资格、持股、兼职限制、提名与选任方式,悉依本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董事选任过程: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股东常会改选7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并决议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受理期间自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29日止。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公告本公司受理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之期间、应选名额、受理处所及其他必要事项。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凡欲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之股东,应于提名期间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以挂号寄(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于受理提名期间,无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董事会通过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共7名,其中董事候选人4人,包括3位现任董事Wei Chen(陈伟)先生、Budong You(游步东)先生、施君徽先生及童至祥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包括2位现任独立董事蔡永松先生、金文衡先生及蔡智杰先生,列为下届董事会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2年5月27日股东常会的董事改选中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
本公司2022年5月27日股东常会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职称 |
姓名 |
当选权数 |
董事 |
Wei Chen(陈伟) |
89,296,279 |
董事 |
Budong You(游步东) |
87,480,457 |
董事 |
施君徽 |
59,173,770 |
董事 |
童至祥 |
59,167,336 |
独立董事 |
蔡永松 |
59,882,645 |
独立董事 |
金文衡 |
81,482,250 |
独立董事 |
蔡智杰 |
85,084,156 |
独立董事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所具专业资格及符合独立性情形如下表所列:
条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下列专业资格 |
符合独立性情形(注) |
兼任其他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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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须相关科系之公私立大专院校讲师以上 |
法官、检察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所需之国家考试及格领有证书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 |
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须之工作经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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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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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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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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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
金文衡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2 |
蔡智杰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
注:各董事、监察人于选任前二年及任职期间符合下述各条件者,请于各条件代号下方空格中打“ü”。
(1) 非为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受雇人。
(2) 非公司之关系企业之董事、监察人(但如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当地国法令设置之独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东。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员之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三亲等以内直系血亲亲属。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
(6) 非与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7) 非为公司或关系企业提供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服务或咨询之专业人士、独资、合伙、公司或机构之企业主、合伙人、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第七条履行职权之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不在此限。
(8) 未与其他董事间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
(9) 未有公司法第30条各款情事之一。
(10)未有公司法第27条规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当选。
董事会绩效评估
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4日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并自2016年度起,于每年年度结束时,向全体董事会成员发出绩效自评问卷,评估董事会整体运作情形外,亦针对本身进行自评。
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自评涵盖以下五大构面: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
三、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四、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
五、内部控制
董事成员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则至少涵盖以下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二、董事职责认知。
三、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四、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
五、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六、内部控制。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
四、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每年第一季问卷回收后,将评估结果提报董事会,并针对可加强处提出改善建议。历年评鉴结果请参阅如下:
防范内线交易之落实情形
本公司订有「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禁止公司董事、经理人及受雇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资讯买卖有价证券,并作为本公司重大资讯处理及揭露机制之依据,本公司亦会不定期检讨本办法以符合现行法令与实务管理需要。此办法可于本公司网站中查询。
对新任董事、经理人及内部人,本公司于就任时即会对其进行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之教育宣导,其内容包含内线交易禁止规定之通用范围及对象、重大影响股票价格之消息范围及公开方式、法则及其法令规定。
本公司亦规定内部人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每季度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本公司于每月营运成果发表前,向内部人进行宣导,以具体落实防范内线交易。